水母网2月1日讯“仅仅因为一次口角之争,同事就把我当成了‘仇敌’,一想起这事,我就很郁闷……”昨日,莱山区的李女士致电记者热线说道。
李女士是莱山区某公司的一位业务员,进入公司工作一年多。李女士说,在办公室内,她是年龄最小的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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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李女士要与一位客户签份合同,在签合同时,客户不慎写错了字,而当时,李女士手头没有多余的合同书,于是,她急急地回到公司,找林某领合同书,而林某却谎称,她那没有合同书了,都在老总那。李女士马上又打电话找公司老总,不巧老总因出差在外地,没有打通。这次“意外”,导致了她没有与客户签上合同。后来,老总回到公司后,李女士将此事进行了报告。老总一调查,其实林某那里还有很多份合同书,她是故意不给李女士的。
“以前,你和她闹过矛盾是怎么回事?是你做错了吗?”记者问道。李女士很诚恳地告诉记者,她是一个急脾气的人,那次闹矛盾,主要是因为她说话时,一着急对林某的态度不太好,所以发生了口角。过后,她早就向林某道歉了,但林某却一直没有原谅她。
“现在,我很想与林某相处好,可我又不知道该怎样与她和好?” 李女士叹息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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