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日电 国家发改委昨天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年度报告[2006]”。报告称,2005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3255元,比上年增加319元,增长10.8%,扣除价格因素的影响,实际增长6.2%。
(一)第一产业生产经营收入增速回落。农户家庭从事第一产业生产经营纯收入人均1470元,比上年增加72元,增长5.1%,增速回落14.9个百分点。
(二)二三产业生产经营收入增幅“十五”最高。农户家庭从事二、三产业生产经营纯收入人均375元,比上年增加27元,增长7.8%,增加额和增长幅度在“十五”期间都是最高的。
(三)工资性收入首次突破千元。2005年农民的工资性收入人均1175元,首次突破千元,比上年增加176元,增长17.6%,增长率比上年高9个百分点。
(四)财产性收入稳定增长。2005年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人均88元,比上年增加12元,增长15.5%。财产性收入中增加较多的是租金收入和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
(五)转移性收入大幅度增长。2005年农民得到的转移性收入人均147元,比上年增加32元,增长27.6%。增加较多的是家庭非常住人口寄回带回收入、离退休金及养老金、以及退耕还林还草补贴。
(六)农民税费负担继续大幅度下降。2005年农民的税费负担人均13元,比上年减少24.4元,负担下降65.1%。其中,缴纳农业税人均1.8元,比上年减少23.4元,下降93.0%。
(七)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增幅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05年粮食主产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340元,比上年增加315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8%,增幅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4个百分点。
报告还详细介绍了2005年农村贫困人口状况:(一)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大量减少。据测算,2005年末,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数量为2365万人,比上年减少245万人,减少9.4%。低收入人口数量为4067万人,比上年减少910万人,减少18.3%。
(二)西部地区贫困人口占全国的比重增加。2005年西部地区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占全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比重为50.8%,比上年增加0.8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农村低收入人口占全国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比重为52.1%,比上年增加4个百分点。
(三)扶贫重点县、西部开发12省是农村贫困的主要集中地。2005年592个国家扶贫重点县、西部开发12省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分别为1433万人、1421万人,占全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60.6%、60.1%。2005年592个国家扶贫重点县、西部开发12省农村低收入人口分别为2191万人、2384万人,占全国农村低收入人口的53.9%、58.6%。
(责任编辑: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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