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安爆炸物勒索非实名手机来作案
法制网讯记者史万森1月30日上午11时40分许,经内蒙古公安厅和呼市公安局排爆专家4个小时的紧张排爆,一颗安置在一辆汽车上用于勒索车主的爆炸物被成功引爆。警方顺着现场留下的勒索纸条中电话号码查手机,却发现手机不是实名登记。
据警方介绍,1月30日上午8时许,家住呼市团结小区一居民准备驾车上班时,发现自己的本田车车顶上有个盒子,下面压着一张纸条,纸条上的大概内容是,我已经在你车上放了炸弹,你给我5000元钱,我就不会引爆。纸条上还留有嫌疑人的手机电话号码。
近两年,在内蒙古呼市、包头市发生的多起盗窃汽车车牌案中,犯罪嫌疑人也是通过留下电话号码,让被盗车主与他们联系,然后达到勒索钱财的目的。无需登记实名的电话常常成为犯罪嫌疑人作案的重要工具。(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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