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这一措施有立法保障
晚报讯日前,一位在公交行业干了近三十年,亲身经历了两次公交改革的“老法师”童亦工给《百姓“议案”》写来一封信,他建议有关部门应重新调研“公交优先”。
交通局相关统计资料显示,目前,本市乘坐地铁、公交和出租的日出行人次约在1200万人次左右(不包括自行车、私家车、步行等出行方式),其中乘公交车日出行人次达到750万左右,占出行人次的62.5%。
“乘公交车人次占所有出行人次的比例、出行成本的高低和公交职工的收入是衡量一个城市交通发展是否体现“公交优先”的主要指标。”童亦工告诉记者,公交票价不能提高,只能优惠,这是企业和政府形成的共识,也符合“公交优先”的发展规律。
这位“老法师”建议,有关部门应重新调研“公交优先”,对公交的主营经营状况向市政府提交“白皮书”,算清“三本账”:即公交一年的主营收入是多少?主营成本是多少?政府用于公交作为企业经营运转的补贴是多少?上海应首先在浦东新区推广“公交优先”政策,并充分体现示范内容。只有补贴到位,才能让公交作为公益性企业来支撑政府“公交优先”政策的实施。
公交行业的人大代表周秀华还建议,“公交优先”需要有立法保障,公共交通规划、公交设施用地、道路资源分配、公用财政支出”等几方面都要体现优先,才能真正将“公交优先”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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