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岛1月31日讯 (记者 孙向晖 通讯员明瑞长安)1月31日对长岛县原海运公司56户职工来说,是一个难忘的日子,他们在盼望了10年之后终于拿到了房产证,得以为自己的房改房领取“合法名份”。
1996年,曾一度辉煌的长岛县原海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宣布破产。
从去年3月开始,长岛县交通局组织专门人员,对海港区52、61、63号等6栋居民楼56户职工身份、档案、户口等情况逐一调查摸底核对,多次到县财政协调补缴住房公积金等事项,多次召开职工代表和全体职工大会研究。经过多次研究磋商,首先将56户职工欠缴十多年的房款逐户清缴,以此补交公司欠缴的20余万元的住房公积金,剩余款项待春节过后对6栋宿舍楼进行维修。56户职工的住房按照国家第一轮房改的政策办理了相关手续。至此,历时10年的破产企业职工住房改革问题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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