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日电(记者杨骏)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是由世界气象组织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1988年联合建立的政府间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对以下问题进行评估:气候变化科学知识的现状、气候变化对社会和经济的潜在影响、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的可能对策。
这一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是提供气候变化的相关资料。委员会本身不做任何科学研究,而是检阅每年出版的数以千计有关气候变化的论文,每5年左右出版一次评估报告,总结气候变化的“现有知识”。1990年、1995年和2001年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相继三次完成了评估报告,这些报告已成为国际社会认识和了解气候变化问题的主要科学依据。第四份评估报告的梗概于2日正式发表,报告全文则要等到今年晚些时候发布。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由三个工作小组组成。第一个工作小组负责从科学层面评估气候系统及变化,即总结对气候变化的现有知识,如气候变化如何发生、以什么速度发生。第二个工作小组负责评估气候变化对社会经济以及天然生态的损害程度、气候变化的负面及正面影响和适应变化的方法,即气候变化对人类和环境的影响,以及如何应对这些影响。第三个工作小组负责评估限制温室气体排放或缓和气候变化的可能性,即研究如何降低导致气候变化的人为因素作用,以及如何减慢气候变化进程。
(责任编辑: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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