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广场
早报记者颜剑虹文/图
厦门的吴先生最近比较烦,他在一家商业广场租了一间店面,但是店铺尚未通过消防验收,他不敢给店铺装修,更不要提营业。可是租房合同已经签了,业主又来要租金,吴先生遂以店铺消防验收没过关、配套设施未完善为由将业主告上了法院,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索赔。
在这一商业广场,遭遇与吴先生类似的商家实在不少,商家们成立了“商家联盟”,近段时间,约有60位明发商业广场的商家纷纷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一致要求与业主解除租赁合同,并退还已付租金和押金。1月22、23日,其中的17户商家状告业主案已在厦门思明区莲前法庭开庭。据悉,仍不断有商家加入到起诉业主的行列中来。
奇怪的是,成为被告的商业广场业主们并没有与商家剑拔弩张,他们也成立了“业主联盟”,甚至还与商家们进行协商,讨论如何可以减少损失。
缘起
想退租?
事情得从半个多月前开庭的一起案件说起。1月10日,厦门思明区莲前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厦门某商业广场业主和商家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业主王先生起诉商家杨女士未按期支付租金,杨女士则提起反诉,称店铺没有经过消防验收,双方均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相应损失。
原来,早在2005年7月,杨女士与王先生签订租赁合同,租下了他位于某商业广场A区的店铺,租期5年,2006年12月10日起计算,月租金246元/平方米。由于当时的交房时间尚未确定,双方约定如交付时间有提前或者推迟,以实际交付使用的时间为准。
王先生于去年10月16日拿到了店铺钥匙,并于当日通知杨女士。当时杨女士在外地,便让自己的妹妹代取,自己也就没有到现场确认店铺状况。待杨女士11月从外地回来,打听一下才知道“主体消防验收还没有通过”。杨女士刚刚把装修材料运到店里,见状赶紧停止对店铺的装修。
杨女士认为店铺不具备经营条件,想退租,但王先生认为他们之间的租赁关系从交付钥匙起便开始生效,他投资的是店铺,经营是商家自己的事情,钥匙已经给了杨女士,杨女士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交租。双方几次协商不成,上了法院。
对策
初步拟实行“免租期”
为避免商业广场陷入运营尴尬,“业主联盟”与“商家联盟”经协商,准备实行“免租期”的方案。
方案初步拟定,双方对A区的店铺进驻率定期进行统计,当开业商家进驻率在60%以下时,为业主对商家的“免租期”,进驻率达60%以上才收取租金。
此举看似业主方面在租金上作出让步,业主们表示这实在是无奈之举:“商家退出,商场无法搞活,业主将蒙受更大损失。”
争议
消防验收未通过?
市民吴先生作为商业广场商家的一员,发起成立了“明发商家联盟”,随后,业主们也成立了“明发业主联盟”,双方展开交涉。
商家不肯进驻,商场不开业,业主们担心也像王先生一样拿不到租金。业主联盟负责人小吴先生说:“从去年10月份交房到现在,商家们不肯进驻,业主们数月的房租损失谁来承担?”
商家们则认为,店铺的状况可能连交房条件都没有达到,他们根本无法营业。商家联盟代表小吴先生说:“既没有经过消防验收,又没有经过由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各种硬件设施都不完备,业主是将不具备交房条件的房屋交给商家使用。”
但是,商家的店铺是直接向业主租过来的,由于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商家们便以店铺消防验收未通过为由,将业主告上了法院。1月22、23日,思明区莲前法庭便开庭审理了17户商家状告业主案。
开发商回应
消防验收须商家配合
表面上,店铺“消防验收未通过”是引发这一系列官司的直接原因,对此开发商方面的答复是,消防验收全面通过需要商家的配合。
商业广场招商部总经理秘书吴小姐解释称,对于该商业广场的消防验收,主管部门已经出具证明,其主力店已经通过验收;普通店铺的消防验收须包括两次,目前一次消防验收已通过,考虑到店铺装修后格局等可能发生变化,二次消防验收必须在商家对店铺进行装修之后才进行,而商家目前未完全进驻,所以消防验收尚无法完成。但是业主和商家并不认同这一观点。
商场运营尚处培育期
开发商方面还认为,这是商场运营的培育期。
吴小姐表示,目前明发商业广场尚处于培育期,其间业主和商家之间产生矛盾是很正常的,开发商会一直从中协调,培育期阶段商场的收益可能不明显,商家不应仅看到眼前利益,应耐心经营,立足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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