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林频谱仪再次因违法发布虚假广告被公告。该产品去年第二季度也因同样虚假广告问题被国家药监局公告。
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06年第4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北京周林频谱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周林频谱保健治疗仪”、北京市仁济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疝气治疗带(成人型、儿童型)”等20个产品均因虚假宣传,私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利用患者、专家形象,违法在媒体上发布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被通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一批典型案例进行了点评。
个案点评
1 紫环颈椎仪·号称零风险
产品及功效:广州市科鹏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紫环牌低中频多功能治疗仪(颈椎治疗仪)”,该产品适用于颈椎病、肩周炎、腰椎间盘突出症、慢性腰肌劳损、关节炎、风湿痛等的物理治疗。
广告宣传:该产品广告宣称“功效我承诺,疗效你做主,零风险治疗你的颈椎病,患者与公司签约,白纸黑字见证功效(免费试用15天,认定无效可全额退还押金)”等。
违法情况:广告中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违反了《广告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的规定,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2 寒水石枕头·邀专家代言夸口
产品及功效:湖北省应城市永兴膏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安眠降压治疗器(广告中标示名称:寒水石药王枕)”,该产品适用于失眠、高血压、颈椎病及头痛、头昏、多梦、颈部疼痛等症状。
广告宣传:该产品广告宣称“老中医动员全家换用寒水石枕头、著名医学家推荐寒水石药王枕”、“寒水石药王枕简直神了,我那老头子枕上都没十天,就睡得快,睡得香,还不做梦了”、“安全无依赖性,多病同治”等。
违法情况:广告中含有大量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含有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宣传,违反了《广告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的规定,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3 爱尼光循环治疗仪·自吹能治十年鼻炎
产品及功效:武汉海纳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爱尼光循环治疗仪(广告中标示名称:超级光鼻炎治疗仪)”,该产品适用于治疗高黏血症和高脂血症、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及鼻炎。
广告宣传:而该产品广告宣称“小伙子兴奋地说:神了,我自小就得了鼻炎,10多年了,我没指望能有多好,只要让我能呼吸顺点就行,还真是行,脑子都是清亮的”、“使用20分钟,鼻腔舒爽,不干不痒不流涕;使用三天,鼻内微循环改善,头晕头痛症状消失,呼吸顺畅……鼻黏膜功能全面恢复,免疫体系能力增强,鼻腔环境优化,鼻炎不在轻易复发”等。
违法情况:广告中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含有利用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宣传,违反了《广告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的规定,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4 雪莲胆石贴·清理整顿品自称安全
产品及功效:奇台县神葫药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雪莲胆石贴”,该产品属于需要清理整顿的“含药医疗器械”产品,按照有关规定,该产品属于禁止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的品种。
广告宣传:而该产品广告宣称“贴穴位、溶结石,看见石头排出来”、“国家新药”、“安全,是目前治疗胆结石的新突破”、“一般患者1-2个疗程就可康复”等。
违法情况:广告内容违反了《广告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等规定,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5 “胡三帖”·自称震撼医学界
产品及功效:贵州贵定胡三帖药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胡三帖”。
广告宣传:其广告宣称“700年的国药秘传”、“只需三贴的神奇功效震撼了整个医学界,”、“只需三贴,疼痛和不适完全消失”、“20分钟起效,2小时显效”、“一是迅速消除疼痛,二是消炎,三是破除粘连,消除水肿”。
违法情况:违反了《广告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等规定,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6 耳功能恢复给药器·宣称可治几十年耳鸣
产品及功效:西安科林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耳功能恢复给药器”,该产品适用于治疗各种耳道疾病。
广告宣传:而该产品广告宣称“30分钟后耳部有发热、发胀感,30天休眠、死亡的细胞被新生细胞所代替,耳聋耳鸣,耳性眩晕症状明显改善,60天至90天,离子通道完全打通,细胞得到全面的养护”、“用过的患者都说挺好使,谁也没有想到,这么一塞一服,几十年的耳鸣停了,耳聋好了”。
违法情况:广告严重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适用范围,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含有利用患者的名义作证明的内容,违反了《广告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的规定,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7 眼全息近视治疗仪·夸大功效欺骗消费者
产品及功效:河北路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眼全息近视治疗仪(眼保姆)”,该产品适用于青少年假性近视、混合性近视的治疗和预防,缓解视疲劳引起的眼部不适、干涩、酸胀痛、视物不能持久等症状。
广告宣传:该产品广告宣称“……孩子不用妈妈督促,每天都能治疗三五次,三个月后,孩子的视力已经恢复到了1.0……孩子就像变了个人,眼睛美丽、清澈,变得更加自信”、“坚持使用眼保姆能做到,轻度近视1-2个月可恢复视力,中度近视3-4个月可到达理想状态,高度近视5-6个月让孩子远离近视,视力恢复后,每天保健1-2次可保持视力不反弹”等。
违法情况:广告中含有大量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含有利用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违反了《广告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的规定,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8 白癜风治疗仪·自称一周即可退斑
产品及功效:贵州鲁科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B系列白癜风治疗仪”,该产品适用于皮肤科及整容,特别是白癜风的治疗。
广告宣传:而该产品广告宣称“患者一般通过一次治疗1小时左右,一周后即有正常色素形成,短期内可恢复正常肤色,可使大面积白斑消退,不复发”等。
违法情况:该产品广告中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违反了《广告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的规定,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