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邹宝元)省卫生厅原副厅长尚军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经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2月2日下午在该院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尚军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53岁的尚军,2006年3月29日因涉嫌受贿被逮捕。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至2005年,尚军利用担任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阜阳市副市长、纪委书记、市委副书记等职务便利,在为他人安置、调动工作,提拔晋升及承揽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41人贿赂合计人民币90.65万元、美元200元。另查明,尚军的财产中还有98.74万元人民币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鉴于被告人尚军案发前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案发后积极退出全部赃款,认罪态度好,并积极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具有自首情节和立功表现,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一审宣判后,尚军当庭表示将考虑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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