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月2日《第一财经日报》报道,上海市人大代表、华东政法学院院长何勤华提交《关于改革应届毕业生留沪户口审批制度》的议案,建议取消应届毕业生评分制户口审批制度,对非上海生源的毕业生统一办理居住证,然后经过一段过渡时间设定合理标准,符合要求的人员允许在上海落户。
我国的户籍改革早已在一些地方破冰,民众期待早日迎来户籍改革的春天。然而,因为种种主客观原因,户籍改革举步维艰。由此,笔者想到何勤华代表提出的议案,虽建议取消应届毕业生评分制户口审批制度,但又要“办理居住证”,还要再设定“合理标准”,符合要求的允许落户,这“标准”会不会是新的进沪门槛?怎么样界定其合理性?“符合要求”也隐含新的进沪条件,其操作权依然在政府手中。这些无疑属于“附带条件”,是对歧视制度的模仿,或可称之为对歧视制度的改头换面。
如今的就业现状不言而喻,任何一种就业歧视都使严峻的就业现实雪上加霜,尤其是政府部门出台的政策性就业歧视。“打分制”是典型的政策性就业歧视,符合要求的毕业生才能留沪同样具有歧视性质。给大学生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开放的就业市场才是最关键的,任何有附带条件、附加要求的条款都有损公平竞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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