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城市规划执法深陷责大权小困局
在政府部门的权力设计上,要责权对称,要根据它所承担的责任、执法义务的大小,授予适当匹配的权力,才能使其“为所当为”和“为所能为”
法制网记者 储皖中
最近,云南省昆明市评议机关作风结果揭晓,末三名分别是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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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在昆明市行风评议中,为何总是规划局排名靠后?规划局与普通市民很少接触,“养在深闺人未识”,为何也遭到市民的诟病,在评议排行榜上屈居末席?
市民:城市乱糟糟规划应担责
如果你常来昆明、熟悉这个城市的整体风貌,对这样的评议结果,就不会感到奇怪了。人们常说,期望越高失望越多,这一评议结果,正反映了昆明市民对自己生活的城市整体环境的深切关注,也积累了他们对市政规划、对市容市貌的长期失望。
有一位老昆明对记者说,我在昆明已经住了40年,眼见到当年那个宁静、美丽的城市变成了一个“大杂院”,能不痛心?我都想搬到外地小城去住了,规划局是城市的总设计师,城市乱糟糟,不批他们批谁?机关作风评议评的不仅是机关作风!
昆明城始建于唐代的南诏国,是一个有着一千多年历史的南国历史名城,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她气候温和,四季如春,花木繁盛,有“春城”的美誉;她既得天时又得地利,南有驰名天下的八百里滇池,西北有草木葱茏的西山。而且,因为地处祖国腹地,近百年来,没有受到过战争、动乱的袭扰,按理说,昆明城应该是城市中的宠儿,云贵高原的一颗明珠。
然而现实的昆明却让每个走近她的人大感失望。城市规划、管理的混乱,市容、市貌的粗陋,就像一幅“乱写乱划的草稿”。街道狭窄、曲折,堵车、塞车的情况,比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有过之而无不及,令每个上班族头疼不已;大多数房屋、建筑层层叠叠、密集丛蔟,就像一个拳头紧紧地攥在一起,而且风格单一、呆板;许多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老房子被拆一空,惟一保存了清末民初城市风貌的“昆明老街”成了地摊一条街,背后的老房子被拆光了,只剩下临街薄薄的一层,已经名存实亡;“城中村”疯长,匆促建成的简易房屋不仅破坏了城市风貌,而且成为流动人口的大本营,成为滋生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温床;城市分区、布局都不合理,文化区、商业区、市政区交错、纠缠在一起,城区除了翠湖公园外,几乎没有街心公园,“密得透不过气”来。由于人口、建筑密度过大,空气污染严重,滇池、翠湖等大部分水体长期污染严重,一直没有得到很好治理。
大概城市管理者们也对老城区的治理不抱希望了,再加上市区面积狭小,施展的空间不大,所以决定在城郊的呈贡另建新城,将市政机关整体搬迁过去。呈贡新城目前已经基本建成。
规划局:“衙门”小权力有限
这段时间,昆明市规划局正在“闭门思过”,不接受公开采访。规划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叹息说,对这一评议结果,我们大家都感到有些冤枉。我们理解市民的心情,我们对城市规划也不满意,在昆明的城市现代化进程中,我们规划部门首当其冲,受到高度关注。但我们虽然是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但“衙门”太小,权力有限,在各种权力、利益的角逐中,往往甘拜下风,面临着想有所作为而不能为的尴尬处境。我们虽然被称为“城市总设计师”,但我们的手是被许多“看不见的手”把持、左右着的,不由自主。我们规划的城市蓝图,不一定按照规划实施,在实践中往往走样,而一些有权有势的部门要在城市中大兴土木,我们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将城市环境的混乱及市容市貌差的板子,一股脑地打到我们身上,也不是完全公平的。
对这样的一个评议结果和现象,云南大学教授熊思远认为要辩证地看待。拿规划局来说,去年昆明市,各级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对此都提过一些提案和建议,但改变的程度不大,于是将“账”都算到规划局的头上,其实一些新的科学规划已经修编和论证,但实施见效,总有个过程。
熊思远说,规划部门排名倒数的主要原因是昆明的发展“欠债”太多。如拓宽街道、“城中村”治理、占道经营屡禁不止等,都不是一个部门就可以解决好的问题,全市市民都应该有责任感,同时还要对这些部门的工作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
法制办:执法要责权相对称
昆明市法制办的一位同志认为,俗话说:有多少面就做多大的馒头,当前要解决“法大权小”和“权大于法”的问题,要使管事的有“实权”,使执法部门的责任、义务与其拥有的权力相对称。比如环保,是国策,但在某些地方,环保局是政府机关中权力最小的部门,是“弱势”,在发展高于一切的大环境下,环保执法困难重重。关于城市规划和管理,国家和地方有各种法律、法规,但规划部门限于手中的权力,面对许多强势部门,胳膊扭不过大腿、“兔子搏击不了大象”。所以,在政府部门的权力设计上,也不可一刀切,要根据它所承担的责任、执法的义务,授予适当的权力,使其能“为所当为”和“为所能为”。(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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