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小华)昨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4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顺初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长沙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至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工作要点(草案)的说明;并通过了长沙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至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工作要点(草案)。
据了解,长沙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至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将制定《长沙市城市桥梁安全管理条例》等两部地方性法规;听取和审议200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2006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06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听取和审议我市2007年1~9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我市2007年1~9月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我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我市农业投入和使用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我市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我市第三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长沙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等。另外,在此期间,常务委员会还将做好有关监督工作,依法进行人事任免,依法开展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光明、张菊萍、罗购三、胡旭晟、刘耀杰,秘书长佘双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谢建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文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常智余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