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家钰的出事使他成为陕西省建国以来第一位“落马”的副省级干部。目前关于他落马的具体原因有两个版本:一个是他亲自造成一起“豆腐渣”工程,该工程造成经济损失1008余万元;另一个是和金融大案有关,而跟该案有关的一名死刑犯的妻子三年坚持不懈地上告,使他“落马”。
通报:与有夫之妇私通
事情发端于1月18日闭幕的政协陕西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二十二次常务委员会会议上,身为陕西省政协副主席的庞家钰并未出现在主席台上。在本届政协常委会开始的时候,大会也并未提及庞家钰。
“鉴于庞家钰严重违纪”,在会议闭幕的最后一天,会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其政协陕西省第九届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同时,建议撤销其政协陕西省第九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并提请即将召开的政协陕西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月2日,陕西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撤销庞家钰政协陕西省第九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中共陕西省委也就庞家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向全省各级党组织发出通报,指出庞家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道德败坏,与有夫之妇私通,性质恶劣,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和极坏社会影响。
中纪委直接办理该案
关于庞家钰“落马”的原因,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张保庆在1月22日的一次访谈中提及,是中纪委对庞家钰进行了立案调查,并报请党中央批准开除庞家钰的党籍。他还称,庞家钰的一些问题目前还在处理中,比如涉及到违法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进一步调查。
陕西省纪委宣教处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也表示,此案是经中纪委直接办理,事先并未通过陕西省纪委,因此他们并不知情。
该人士透露,庞家钰“落马”可能与他担任宝鸡市领导时期有关。
落马原因有两个版本有关庞家钰“落马”的具体原因目前有两个“版本”:一种“版本”是起因于1992年庞家钰任宝鸡市委书记期间,宝鸡市财政证券公司在未取得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长期非法从事金融业务活动,该案涉及金融证券单位、党政司法机关20余人,被检察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涉案人员达15人之多。其中两人被判死刑。宝证公司累计造成损失达3.16亿元。
据说,被执行死刑的宝鸡市财政证券公司总经理胥宝生之妻,三年里坚持不懈地告状,终于告倒庞家钰,而支持胥宝生之妻告状的是中央新闻媒体驻宝鸡当地的三名记者。
另一种“版本”是,缘于当地冯家山的一项“豆腐渣”工程。据说,该工程所用管道是采用民营公司的劣质管道,结果引水、输水管线先后6次发生爆管,造成经济损失1008余万元。而该项目是在庞家钰当市长期间强行支持采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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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家钰:男,汉族,1944年4月出生,吉林省九台市人,1969年9月参加工作。1988年10月起,历任宝鸡市政府秘书长、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3年1月任省政协副主席。
(综合陕西日报、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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