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提倡黑龙江省对俄罗斯贸易互利共赢,通过中俄经贸合作改善两国人民的生活,促进中俄两国的共同繁荣。为此应在观念和行动上实现四大转变:
1.从单方面强调我方经济效益向提倡中俄两国互利共赢、共同繁荣观念转变;
2.从以对俄贸易为主向发展对俄出口加工业为主转变;
3.从以口岸对俄经贸为主向保持口岸开放的同时加强沿江、沿铁路公路的整体开放转变;
4.从以口岸中小城市为主向以哈、大、齐、牡、佳等大中城市与口岸联手共同发展对俄出口加工业转变。
二、加强政府层面的交涉、协调,进一步规范我方对俄贸易方式。
三、建议做大做强对俄贸易龙头企业,不断培育新的对俄贸易主体,引导我省在俄从事经贸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尽快调整经营策略,规范经贸活动,打入俄罗斯本国人的营销渠道,利用俄方资源开拓中高档市场。帮助在俄境内从事商品零售业务的人员,采取委托俄罗斯人经营、在俄罗斯注册公司、雇用俄罗斯人员零售等方式,实现经营方式的转型。帮助返回国内的原在俄从事零售业的商人在重点口岸投资兴业,充分利用这些人热爱、熟悉对俄贸易的人文优势,进一步促进我省重点口岸对俄贸易发展。
四、建立和发展对俄出口生产体系。以俄罗斯市场为导向,加快加大新产品的开发力度,提高产品的档次,以优质的产品规范的渠道拓展更广阔的市场。在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针对俄罗斯市场的需求和我省的实际情况研究对俄出口生产体系的布局和措施。大体思路是,在哈尔滨等大中城市发展对俄高新技术、机械装备制造、电子产品加工、轻纺工业、木材精深加工等产业,在口岸等边境地区建果菜生产基地,清洗、加工、包装、批发车间;发展已有的木材加工企业,除向原欧亚国家出口外,应研究向俄罗斯市场返销家具等木材加工产品的可行性。在铁路沿线和公路沿线城镇建加工厂,形成口岸地区与内陆市县联手发展对俄出口生产加工业,梯度共同开拓俄罗斯市场的新局面。
五、建立国际物流公司,规范化操作国际贸易业务。建议把发展现代流通作为21世纪我省经济新的增长点。
六、加强对我省从事对俄经贸活动人员的培训。首先要加强对在俄从事商务活动人员的形势教育,使他们适应国际特别是俄罗斯的新形势新情况,树立中国公民的良好国际形象,为中俄友谊和合作做贡献。对我省从事对俄经贸活动人员特别是从事资源开发等大项目工作的人员进行俄罗斯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教育他们不仅要严格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也要严格遵守俄罗斯的法律法规。
七、走出去在俄罗斯建立工业园区,有利于规避关税风险和吸引我国发达地区企业在俄罗斯黑龙江工业园区投资兴业。
八、抓住“中国年”机遇,加强与俄罗斯的文化交流,建立和谐的中俄关系。
(作者为省科顾委专家、省社科院东北亚所所长、研究员)(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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