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2月6日讯 从6日举行的济南市卫生工作会上了解到,济南市将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双向转诊试点工作,并正在酝酿出台社区首诊的基本运行机制,让社区居民看病真正做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
据了解,济南市即将出台《关于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首次明确提出了社区首诊的具体运行机制。今后济南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时,应依据病人病情并征得病人及其家属同意,选择就诊的医院。由社区医师填写双向转诊单,由病人携带就诊,必要时由全科医护人员护送转诊,并向转诊的上级医院提供病人情况,协助专科医师为病人提供连续完整的医疗服务。病人转回社区后,社区医师应就病人的康复情况、继续治疗和愈后情况与专科医师保持密切联系,以取得帮助和指导。社区医师还应负责及时反馈病人对转诊的满意度情况,改进和提高双向转诊的质量和效率。
上级医疗机构在接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患者并进行相应的诊断治疗期间,专科医师有义务接受全科医师的咨询,将病人的诊断治疗情况反馈给全科医师,并根据全科医师的要求和病人需要提供相应的检查结果。
当病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进入康复期时,专科医师应填写双向转诊记录单回执,说明处理过程、继续治疗的建议及注意事项,及时将病人转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根据需要继续指导治疗和康复。对未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的病人,经确认适宜返回社区继续治疗或康复的,也应适时将其转回所在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间建立稳固的双向转诊定点技术协作关系,并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协作方式和利益分配原则,确立定向培训制度,促进全科医师和专科医师的沟通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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