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由于廉租房属于公屋性质,它只用于出租而不出售,往往可以重复使用,以解决低收入者住房问题,通过收取租户的租金就可以解决常规化的管理和维修。
在地价和租金上涨较快的中心城市,提供廉租房不仅能有效解决低收入者住房问题,而且能够大大减少政府的财政负担,有利于规避地价和租金上涨的风险。
建设部日前撰文指出,要加快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必须尽快建立。那么,桂林当前廉租房建设的情况如何呢?市民何时能入住廉租房?
有关部门透露:我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正紧锣密鼓做最后审核,一旦各项工作就绪,市民便可入住廉租房
现状: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正在审核
本报记者 韦鸣飞 就廉租房何日现身桂林的问题,市房产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从历史和现状的两个方面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廉租房的定义,业内一直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观点:广义的廉租房包括由房产局直管的公有住房,而狭义的廉租房则是四年前由建设部提出兴建的廉租房。
由房产局直管的公有住房来源有二,一是解放后对大地主、大资本家强占的房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而来,二是由政府斥资兴建的住房。
1995年桂林市房改后,一些公有住房通过福利房的形式成为了一部分住户的私有财产,尚剩下一部分不愿买房的住户,一直以租赁的方式住着原先的公有住房。目前这样的住房在市民上尚有一万户左右。因此从广义的廉租房定义来说,桂林解放以来一直都有廉租房,只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已经不能满足市民的需求。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2004年,市政府本着“建设先行,努力为市民谋福利”的宗旨,开始兴建廉租房,兴建的项目为芦笛路南一里叠青小区的廉租房工程(预计竣工户数在一百多户左右),截至今年1月12日止,我市已经完成了一万多平方米廉租房的建设。在“十一五”期间,我市共要完成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共100万平方米的建设。廉租房的房租一平方米只是一块多钱。但是由于廉租房正式的管理办法一直在严谨的制订之中,目前市内廉租房尚没有投入使用。
当前桂林《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交由桂市政府做审核,拟以最快的速度敲定最后方案。芦笛路南一里叠青小区的廉租房工程项目,也即将竣工。符合条件的市民有望在《办法》审核完毕及叠青小区竣工后,得以入住廉租房。
入主廉租房的条件是什么
那么,入住廉租房的条件是什么呢?《办法》会采取何种措施来对廉租房进行管理呢?市房产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了一些《办法》拟定的精神。
关键词一:申请条件。
《办法》虽然正在审核,但是可以确定的是符合入住廉租房条件的有两个:一是必须是最低收入家庭;二是申请者现有人均住房面积必须符合一个标准。这两个具体的界定标准会在《办法》审核后第一时间透露。
关键词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模式。
据透露,《办法》将实行“有进有出”动态管理,让更多的特困户受益。即为适应现阶段职工家庭收入变动较快的实际,我市的廉租住房拟定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和定期审核制度,申请人取得廉租住房后,并不代表获得了永久的居住权。有关部门将每年进行一次年审,符合申请条件的可续签租赁合同。对不符合申请廉租住房条件的要解除合同,有效发挥退出机制的功能。
关键词三:补助方式。
《办法》拟定对困难家庭的补助方式有三种。一是实物配租,即政府将现有的廉租房资源安排给符合居住条件的困难户居;二是租赁补贴,在没有廉租房资源的情况下,政府将发放给符合入住廉租房条件的困难户一定的补贴,使他们得以到市面上租用出租屋;三是租金减免。租金减免是对符合条件且只租住一处公房的廉租住房对象,按廉租住房政策的面积和租金标准重新核定租金,对享受面积内的租金按规定予以减免。
关键词四:避免廉租房地域“边缘化”,成为新的贫民窟。
当前一些地区的政府将廉租房设立在相对偏远的地区,这样做虽然减少了困难群众的房租、改善了居住空间,另一方面却提高了出行等其他生活成本。难以让他们享受到较好的教育、文化、卫生条件,引发社会矛盾。
因此,《办法》拟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避免廉租房兴建地址的“边缘化”,廉租房不能太集中,要适当地分散建造,这有利于廉租房区域的管理。
该负责人还提到,我市廉租房正在紧锣密鼓地兴建之中,但是资金仍是影响廉租房发展的瓶颈。当前我市廉租房建设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是财政预算、土地出让净值收益、公积金增值收益;辅助渠道是社会募捐。结合社会对廉租房的旺盛需求来看,这些渠道提供的资金是远远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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