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昨从苏州市总工会获悉:截至1月底,苏州农民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人数,已经超过80万人,参保人数达全省三分之一。日前在苏州参加全国医疗保险工作座谈会的代表称赞说,苏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的统一参保政策,将成为全国社保的一大亮点。
早在1999年,苏州市政府就把农民工列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范围之内。经过不断完善,目前在苏农民工与苏州城镇参保职工一样,只要持《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病历》和《社会保险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同样享受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每次住院超过起付标准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住院费用,统筹基金还能对其实行分段按比例支付,上不封顶。
目前该市农民工已经有80多万人参加了各类保险。苏州全市农民工去年共发生医疗费有4个亿,人均享受医疗费达500元;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农民工已占全市领取失业金人数的56%。
据悉,从今年1月起,苏州市又进一步调整了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即用人单位和职工分别按本人工资总额的2%和1%缴纳。
(计洪才 潘朝晖 陈家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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