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洁)春节黄金周历来是市民出游的高峰期,但随之而来的“吃穿住行”陷阱也让消费者颇为苦恼。针对消费者以往的旅游投诉,西安市消协昨日发布特别提醒,消费者应提高防范意识,大声对旅游消费侵权说“不”!
记者从西安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根据去年消费者在旅游方面的投诉,消协发现旅游公司服务时主要存在两大问题。
对此,在春节即将到来之前,西安市消协提醒广大市民,出游时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大声对旅游消费侵权说“不”。
第一,对“黑”旅游公司说“不”!消费者选择旅游服务时,要选择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具备经营资质的旅游公司;出境旅游时,要选择持有国家旅游局核准具备出境旅游经营资质的旅游公司,并要求提供目的地接待旅游公司的名称及经营资质。
第二,对模糊合同说“不”!消费者在签订旅游合同时,一定要将日程安排、食宿条件、就餐和交通标准、购物次数等内容加以明确。尤其是遇有含糊其词的内容,应在合同中予以说明。
第三,对加价收费说“不”!个别旅游公司在旅游项目中对老人和儿童等消费能力相对较弱的消费者实行加价收费。消费者参加这类旅游时须留心,因为加价旅游的背后往往是过多的自费项目或购物安排。此外,也不要盲目追求低价旅游,避免落入“零接待费”、“负接待费”陷阱。
第四,对“冲动”消费说不!在旅游购物中,尤其是选购贵重物品时千万不要冲动和盲目,并应主动索要有效的购物凭证。在香港购物时,还要尽量选择贴有“优”或“正”字标志的商家,确保明码标价,正版正货。
此外,市消协还提醒,一旦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与出发地或接待地旅游公司联系,也可向当地旅游质监所、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如出现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情况,还应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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