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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罗秋近)由中央电视台等单位举办的“中国最受农民工欢迎的十大城市”评选中,深圳榜上有名。记者2月5日从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深圳市副市长梁道行、深圳市劳动保障局局长管林根,将和农民工代表刘晓燕一起出席2月7日在温州举办的《春暖2007》大型颁奖晚会,并代表深圳领奖。
在当天的通报会上,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初纲介绍了去年深圳市开展农民工工作的有关情况。
开展“零欠薪”工程 大幅调高最低工资
近两年,深圳大幅调高了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低收入者工资水平。2006年,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特区内810元/月,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700元/月,同比分别增长17.4%、20.7%。从绝对数来看,特区内外每月均增加120元,是深圳市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增长额最大的一次。
为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利,根治企业欠薪难题,深圳市于2005年10月上旬启动了“零欠薪”行动,率先提出尽快实现“零欠薪”的目标,开展了以查处欠薪为主要内容的“春雷”行动、“飓风”行动等,化解了大量的劳资纠纷。2006年1月12日,深圳市召开打击恶意逃薪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公开处理大会,启动了行政与司法联动机制,公开曝光了一批欠薪企业并在全国首次刑拘了8名恶意欠薪老板,产生了极大的威慑作用。据统计,深圳市、区两级部门去年先后刑拘了52名恶意逃薪的企业主,公开通报了42家拖欠员工工资的企业。全年共检查用人单位3.5万多家次,涉及劳动者680多万人次,追付劳动者工资等待遇2.5亿多元。同时,深圳劳动部门还加强了欠薪保障工作,去年共垫付企业欠薪28宗,涉及员工 2300多人,垫付金额558万元。1997年至去年底,深圳市欠薪保障基金累积1.75亿元,共为37716名劳动者垫付欠薪5695万元,追偿1757万元。
完善社保体系 解决劳务工就医养老问题
为了解决劳务工就医难问题,2005年深圳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低缴费、广覆盖、保基本”的劳务工医疗保险制度。用人单位每月交8元,个人每月交4元,劳务工就可享受门诊和住院待遇。在此基础上,深圳市于2006年6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了全国首个劳务工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截止去年底,深圳市参保人数达到343万人,受到企业和劳务工的普遍欢迎。今年,深圳将进一步提高了医疗待遇,参保人数将增加到400万人,深圳越来越多农民工就医得到保障。
深圳还大力推进工伤保险全覆盖。目前,深圳市的工伤保险制度已覆盖到区域内的所有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及其所属全部职工或雇工。去年,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已达717万人,比2004年底增加了356万人,增加98.7%。其中,农民工参保587万,占总参保人数的8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占全国的8%,占全省的40%左右,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成为全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最多的城市。
去年7月,深圳市人大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修订,在全国率先建立与劳务工工资水平相适应的劳务工养老保险制度,妥善解决了劳务工老有所养的问题。目前深圳全市养老保险参保422.5万人,其中农民工占总参保人数的66%,已有100多名外来工在深圳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
目前,深圳还在紧锣密鼓地制定出台少儿住院保险制度,将按照财政、企业和员工共同分担医疗费的原则,全市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学生不分户籍,均纳入少儿住院保险,使所有患大病的少年儿童都能得到保障,预计届时将有60多万农民工子女可享受此项保险。
招调入深免费就业服务 为农民工减负
2004年,深圳的招调工政策在全国率先向农民工技能人才敞开大门,首次在招调工政策上真正实现“英雄不问出处”。统计显示,2005年深圳市外招调工19017人,其中农转非技能人才1024人,占全年引进技能人才的7.5%。2006年,全市引进农转非技能人才1952人。
目前,在深圳154万技能人才中,有76万是全国各地来深圳就业的农民工。为了全面提高农民工的技能水平,深圳市制定了《深圳市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行动计划》,拟在5年内组织500万在深就业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深圳的职业培训也因此打破了城乡界限,对户籍员工和农民工一视同仁。同时,深圳还建立了农民工培训奖励基金,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实行经费补贴或奖励,将农民工技能人才一并纳入深圳市高技能人才技能津贴制度时和紧缺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制度。
去年7月1日开始,农民工还可以免费享受到公共就业服务,深圳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全面为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减轻农民工的负担。全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组织了近300场免费招聘专场,进场企业累计22万家,提供职位51万个,进场求职者72万人次,达成就业意向20万人。
(责任编辑: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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