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到某大学宿舍楼约见网友时,刚刚刑满释放的贾某居然又“忍不住”偷走一部手机以及一部掌上游戏机。记者上午获悉,贾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诉至石景山法院。
2006年12月19日晚6时许,贾某来到某大学见一位网友。由于该宿舍楼疏于防范,贾某未经任何登记便进入宿舍楼内。当他看到一间宿舍房门未锁,床上有一部索爱手机以及一部索尼PSP掌上游戏机(共价值3300元)时,便趁无人之机偷走了这两件物品。
之后,贾某在公主坟附近将手机以600元的价格卖给了收购旧手机的人员。
10多天后,贾某再次进入该大学时被查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