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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金管理
人大代表:基金来源仅靠拍卖车牌?
省财政厅:九市拍卖款有专用账户
按照目前的情形看,基金的成立应该是迟早的事情。一旦成立救助基金,钱从哪里来?是不是全靠拍卖车牌号,还有别的渠道吗?广州等已经开始实施拍卖车牌的城市,拍卖所得在哪里,是否已经使用了呢?
在昨日的询问会上,陈华伟代表特意就基金的管理问题,提出了诸多疑问。
彭明官表示,目前正处于报批阶段的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中规定,基金的主要来源是车牌号拍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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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人和农村人交通事故赔偿金差额最高达6倍,14名人大代表联名建议——
拒绝“同命不同价”死亡赔偿金标准应统一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存在着城市人和农村人“同命不同价”的现实,最高的城市人赔偿金额是农村人的6倍。陈亚汗等14名人大代表对此提交建议,认为在城乡差距逐步缩小的前提下,仍以户口性质来决定赔偿数额的标准,很不公平。建议有关部门对广东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作出一个统一的标准。
建议指出,据统计,广东省2006年发生交通事故共56100宗,死亡8828人,受伤67000人。粗略估算,在因交通事故伤亡的人口中,农村人口占三分之二以上。按照《广东省2006年度道路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规定,深圳地区、珠海地区、汕头地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城市人赔偿金分别为57.33万元、37.81万元、24.45万元。广东省其他地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城市人赔偿金为29.53万元。而农村人在广东省全范围因交通事故死亡获得的赔偿金仅为9.38万元。深圳、珠海、汕头、省内其他地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城市人赔偿金比农村人分别高6倍、4倍、2倍多、3倍。
陈亚汗等代表认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一直是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很大的焦点问题,城市人与农村人“同命不同价”的死亡赔偿标准意见甚大,普遍认为这有违于公平原则,更与倡建和谐社会的精神背道而驰。
据了解,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此前曾作规定,对户口在农村但进城做工的农民,在城镇暂住达到一年左右,残废、死亡赔偿金等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但由于尚未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在司法实行中,难以彻底解决“同命不同价”的问题,无法实行城市人与农村人统一的赔偿标准。城乡实行统一赔偿标准也将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因此建议省人大牵头,会同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对广东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作出一个统一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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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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