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64万退休人员免缴费享受补充医保待遇
医保中心下发住院结算指引
时报讯 (记者 王道斌 通讯员 穗劳宣)从本月开始,已经参加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64万退休人员,将可以免费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属于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可以再报销约2/3,参保人个人整体自付费用因此将降低近一半。
目前,广州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已经超过300万人。据劳动保障部门统计,未实施补充医保前,在住院费用中,平均个人负担费用占总费用的35%~40%左右;而广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和进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属于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平均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不含医保支付范围外的自费费用)约为20.74%,而加补充医保后,这一比例将降至10%左右。
《指引》摘要
在职参保人从正常缴交补充医疗保险费的次月开始,可以享受补充医疗保险规定的待遇,从停止缴费的次月开始停止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退休参保人从2007年2月份开始,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的情况下,均可以享受补充医疗保险规定的待遇;不能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的退休参保人,同时不能享受补充医疗保险规定的待遇。
对于住院时间跨越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前后的退休参保病人,则以享受待遇的日期为界分别结算处理。
(责任编辑:刘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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