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业务要精通,你这样提问是对我的亵渎!”孙乃亮扬起头,瞟了一眼公诉人。原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资金管理部副总经理孙乃亮被控贪污挪用8700万元公款,昨日下午在二中院受审。
被告涉嫌四项指控
贪污罪的指控发生在孙乃亮担任中创公司信托部副总经理期间。公诉人称,在1996年4月至1997年10月间,孙乃亮以支付利息为名,将公司的2000余万元公款转移至其个人控制的北京新技术泰华公司内。
挪用公款最大的一笔发生在1995年至1997年3月之间。时任中创公司大连办事处副主任、信托部副总经理的孙乃亮将中创公司4262余万元公款挪至泰华公司。另外,还有关于1500万元和950万元的两项指控,公诉人认为,这些资金全部被被告挪用,并用于个人企业营利。
孙乃亮当庭否认了所有指控,“我不是中创正式员工,主体身份不符。我从来没在中创正式上过班。”“你的档案在哪里?工资谁来发?谁任命的你?”公诉人立即追问。孙乃亮稍微迟疑了一下说:“中创。”“那你还说你不是中创的?”公诉人随后宣读了从中创公司调取的履历。
控辩双方针锋相对
被告表示,自己主要负责为中创集团融资和还债,而他自己则靠从中创获取利息差牟利。孙乃亮强调,指控挪用的资金都是自己融资得来的,属于自己公司的合法收入。
随后就4200万元资金对话时,孙乃亮与公诉人之间的“矛盾”再次爆发。孙乃亮甚至言辞中带上讥讽的口吻。法官不得不再次敲响法槌,警告孙乃亮不要人身攻击。双方此后又多次发生了语言冲突。
由于案件复杂,证据较多,法院今日继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