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过“停车管理费”的车主手上都有这样一张单据 本报记者 苏桂除 摄
签订的承包协议书
本报讯 (记者 苏桂除 实习生高永霞)机动三轮车作为长流镇区及往来各自然村内的主要交通工具,它在方便了村民出行的同时,也给当地提供一些就业机会。但当这些车辆在镇上营运或途经长流镇时,车主必需每日向长流市容大队“进贡”2元的停车管理费。据了解,该镇有300多辆机动三轮车,长流镇市容大队一个月至少“创收”五、六千元。
车主:2元停车费从凭啥?
近日本报连续接到长流镇多名机动三轮车车主反映,称在长流镇墟多个路段,每天都有人向车主收取2元的“停车管理费”,而很多三轮车主都不知道收费的是什么人,“停车管理费”又有何依据。
车主们觉得费用虽不多但这笔交得“有点冤”。
车主们说,“这些票据又不是正规票据,凭啥叫车主交钱就交钱。”车主们对此提出质疑,整个街区为何只收机动三轮车主的费用,而没有向停在大街上的出租车、货车及私家车、公交车收取停车管理费呢?车主们称,高峰时长流镇墟的机动三轮车多达三百辆,每天每辆车收2元,一个月下来的收入至少五六千元。
调查:一个路段日收入50元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长流镇长生路等多个路段看到,镇墟上机动三轮车正在杂乱无章的上下穿梭、营运。记者粗略估算了一下,街上少则有上百辆,有几名年轻男子正在向车主开票收钱,收完钱后收钱的人就用粉笔在车上打个“√”以示交了费。记者看到车主手上拿着一张印有“长流镇综合大队停车管理费贰元”的单据,单据上盖着长流镇政府市容大队的公章。
在该镇长生路的一个收费点,记者询问一名正在向车主收钱的男子:这笔费用是哪个部门收的、交给谁?该男子告诉记者,他受长流镇市容大队指派上街收费的,负责向过往该路段的机动三轮车收取2元的“停车管理费”。据他称,每天至少可收到50元左右,费用交给市容大队。“市容大队一共有四个收费点,八个收费员”,该男子说。当记者问及长流镇市容大队的办公地点时,该名男子指向其身后的长流镇政府。而当记者来到该镇党政办了解情况时,该办公室工作人员也不知道市容大队到底在何处办公。
队长:“我们向镇里承包的”
随后,记者采访了长流镇市容大队队长吴青。据吴青介绍,在长流镇确实有收取“停车管理费”一事,设有荣山、博养、全贵、长康等路段四个收费点,每个收费点有1-2个收费员。
吴青称,两年前由于镇财政压力大,镇政府将一些镇属部门实行承包管理制,原本就负责市容工作的他就向镇里承包了环卫、市容、交通三大块的经营管理工作,承包期为两年,从2005年4月15日至2007年4月14日,双方承包时签有协议。他说,承包方自主经营,自我管理,镇政府每月给队里补贴5500元作为油费。“但这远远不能解决工作人员的工资、褔利等”,吴队长说,“镇里本来授权收费的车辆还包括机动车,但这部分机动车主并不买帐”。
随后,记者在吴青给记者的一份由镇政府与他本人签订的承包协议书上看到,该《协议》中的确授权给市容大队对长生路、长康路等路段,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被指定到相应该路段停放,并收取停车管理费,违章占道的车辆由工商和市容划出摊点位置,收费管理。但记者注意到,该《协议》上并未明确对车辆的收费标准,而对车辆的收费也是建立在“指定区域”内,并非一看到车就收费。同时,记者发现,该镇墟车辆大多违章停放,并未看到指定的区域。
镇政府:财力紧张无奈出让
长流镇李镇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随着镇区的不断扩大,镇政府的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和压力,将市容、环卫等对外承包管理,并不是对“这块业务”完全放手,不管了。李镇长说,镇政府对市容大队承包的这块业务从最初的补贴只有4000元到现在的5500元,就是因为考虑到市容大队的经营管理状况处境困难。他称,收取机动三轮车2元的“停车管理费”是由政府规定的,没有报物价部门批准,但这样一笔费用的征收也远不能解决市容大队经营管理中的财政困难。
李镇长还表示,对违规占道车辆的管理是需要城管、交警等部门的联合行动,但目前由于镇政府财政没钱,此项工作只能这样无奈地交由市容大队承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