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制订《广东省促进就业条例》
本报讯就就业中的性别、地域、健康状况、外貌、院校等歧视大量存在的情况,深圳代表团的张丽杰等11名省人大代表提交议案,建议加快制订《广东省促进就业条例》,完善相关就业政策法规。
议案中指出,“十一五”时期,广东城镇人口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加上外省劳动力入粤就业压力不减,就业中的性别、地域、健康状况、外貌、院校等歧视大量存在,特别是妇女在充分就业、平等获得发展机会等方面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11名省人大代表在提案中建议,广东应加快制订《广东省促进就业条例》,条例应细化反对就业歧视的规定:对可以有性别、年龄、学历等特殊要求的行业或岗位予以明文规定,此外一律不得另设“门槛”;结合《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条例中要充分体现男女平等就业的规则。(彭锋 朝阳 晓云 许琛 安学)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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