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临街楼房成铺面 本报记者 王辉 摄
本报讯 (记者 梁振海王辉)海口市府城镇政府利用海外赤子热心捐建的敬老院楼出租成铺面搞“创收”,经本报昨日报道后,引起社会上强烈关注,琼山区政府已派调查组介入调查。
老人称未获房屋出租补助
2月8日,本报记者再次到府城镇敬老院进行采访。
一位吴姓老人告诉记者,镇政府将港澳同胞捐建的一栋三层楼房出租,还将琼山各机关团体及个人爱心捐款兴建的其中一栋原先为敬老院老人娱乐活动中心的套间平顶房也拿来出租,并砌围墙将敬老院隔开。
如今,敬老院仅剩余2栋套间平顶房,敬老院里连电视机也没有,他们想了解些省内外大事都没有渠道,更不要说看电视剧了。
据老人们称,在敬老院里,菜米油盐都是自己花钱买的,镇政府仅出钱购木柴。敬老院有一管理人员,每月工资才400元左右。据介绍,海外赤子捐建的那栋楼年租金有5万元,他们未获过任何补助。
老人们说,敬老院房屋出租所得的租金从来没有在院内进行财务公开,他们对租金的用途一无所知。
敬老院房屋不能随意出租
府城敬老院里还立着一芳名录碑,记录着该敬老院1987年1月10日兴建,1987年7月10日建成,由琼山各机关团体及个人捐款所建。
府城镇政府镇长周文昌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敬老院楼房想出租就出租”,并称对租金的去向不清楚。这一说法,遭到老人们和读者的强烈质疑作为镇领导周文昌的这种说法:难道做为集体福利事业的敬老院楼房能够随意出租吗?几年的租金都哪儿去了?
海口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称,敬老院的房屋是不能出租的,如果需要出租,其前提条件是五保对象不愿来敬老院居住,敬老院有空闲房屋。敬老院以院养院,需经区民政局备案。对于捐建的楼房,要征求捐建者的意见,不能擅自随意出租搞“创收”。
琼山区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
海口市琼山区委区政府对本报报道高度重视,区委副书记谭忠庭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敬老院房屋出租后的租金应用于老人生活补助和管理开支,妥善安排好老人生活。区政府、区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将组成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