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段晓宁)昨日,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做出春运期间安排通知,要求市区各出租车经营企业,加强对火车站、客运站长期滞留车辆的监管力度以及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停放的出租汽车的管理,严禁在营运中拒载、拼座、绕道、议价、中途甩客等不规范的服务行为。
通知要求,各经营企业要与车主、驾驶员签订“春运安全责任书”,并在春运前对所属营运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一律停止营运。坚决杜绝酒后驾车、疲劳驾车,严防烟花爆竹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
每名出租汽车驾驶员要做到文明行车、礼貌待客,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在营运中严禁拒载、拼座、绕道、议价、中途甩客等不规范的服务行为;必须使用统一座套,坚持座套按日期一天一换,保持座套字迹清晰、干净整洁;市区车辆交接班或停运时,必须使用“导向”牌或“停运”牌。如有类似问题发生,管理处将按《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春节、春运期间,出租车管理处将组织两次大规模的客运市场检查活动,对客运市场的运价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与火车站管委会、机场交警大队联合行动,对火车站周边地区车辆和机场停放车辆,进行重点检查。
春运、春节期间各企业要认真配合做好乘客投诉的接待和调查处理工作。对凡是在春运、春节期间出现的各类违规行为,一律按照《条例》所规定的高限处罚,并及时答复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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