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夏剑法
热线见习记者 孙磊 报道
“这个案子我们花了木佬佬时光。”昨天上午9点半,在下城区法院,女检察官捧出厚厚一叠卷宗。开庭后,她讲了这么一桩事体:
去年4月11日,南湖的一个烟酒铺子来了个年轻男人邵某,个子不高,挎个黑色公文包,他说有一批百货公司消费卡,可以8折出手。
老板一看是老客户,从他手上回收过三四次香烟,都是真的,“我比较信任他的,不过还是叫伙计拿了张去商场刷了刷,有金额的,就花2万多元买了30张卡。”
捡了便宜老板很高兴,喜滋滋去商场买了大堆东西,收银台上一刷,小姐左看右看,叫来了保安。又刷一张,假的;再刷一张,还是假的。保安叫来了警察。
南湖、海宁、杭州……受骗上当的小老板不在少数,还有一些,是知假买假的“黄牛”。
邵某和同伙姚某昨天交代,他们是从网上看到电子消费卡的原理,就投下3万元钱,注册了一个商务公司:先买来杭州、北京、嘉兴几家著名商厦不同面额的消费券、卡作为样本,私刻出商场公章,找到印务店制作了空白购物券和卡,转卖他人、自己消费,累计金额30多万。
为啥南湖老板去验卡时没发觉端倪呢?邵某说,他用假卡复制了真卡的数据信息,在刷卡检验时假卡里都有相应金额,但在真正交易时只有唯一的源代码,一旦这些卡中的一张使用完,其他卡均作废。
法官以诈骗罪对两人当庭宣判:邵某有期徒刑13年,处罚金10万,姚某有期徒刑11年 ,处罚金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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