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近年在江苏有所“抬头”:有的未经批准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有的直接向基层、企业和群众收费或变相摊派,有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切实际,有的表彰项目设置随意性大、奖励面过宽。
据悉,根据“凡可以撤销的项目,要坚决予以撤销;凡可以合并的项目,一律予以合并”的清理原则,本次重点清理的对象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项目;已立项多年,形式和内容脱离实际的项目;未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主要针对县、乡两级的“一票否决”项目;面向企事业单位重复设置的项目;要求基层或个人出钱出物出工的项目;要求层层设立专门机构或增加人员编制的项目;面向企事业单位、以赢利为目的的项目;以开展活动为由为本单位职工发补贴、搞福利的项目。
清理工作期间,各地各部门一律不得举办新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对清理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将根据规定予以处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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