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首都机场警方透露,一名越南籍旅客把300根烟花藏匿在保温壶包装内,欲带上国际航班被民警发现。机场警方对其处以500元罚款、没收烟花。
昨天下午2点30分左右,首都机场航站区派出所国际安检警务岗在电台里向指挥中心报称,现场查获一越南籍旅客裴某随身手提行李中装有烟花50包,共300根。
经查,裴某今年40岁,越南籍,常年在俄罗斯做服装贸易生意,此次乘机是准备回国过春节的。随身行李中的烟花是他在俄罗斯购买后乘坐火车带到北京的,欲乘坐北京至河内越南航空公司VN901航班。
警方称,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物品,严格禁止携带此类物品进入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也有详细的处罚内容。根据《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的规定,裴某因非法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坐航空器,被罚款500元,没收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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