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抢之后
嫌犯让孩子吃安眠药
宣威西泽乡的符先生夫妇一大早就冒着寒冷赶到了火车站,他们与其他的父母不同,因为他们4岁的儿子符波波(化名)此刻就在他们的怀里。
2007年1月13日,小波波和一个8岁的小伙伴在村口玩耍时被陌生人抢走。那名8岁的孩子跑回村里告诉符先生夫妇,是两个男的和一个女的开着一辆黑色的轿车把小波波抢走的。符先生立即报了警。案情马上传到曲靖市公安局“1·03系列拐买儿童案件”专案组,根据相关线索和以前的侦察,专案组随即于次日在云南罗平和广西的交界处截下嫌犯的黑色轿车,成功将小波波解救出来。
“我上车后,他们让我吃了白色的小药片,随后我就睡着了,醒来时我一个人躺在汽车的后座上。”天真的小波波这样向记者讲述他在被抢走后的经过。
□直评
在警方解救出王明明后,泉州的那位婆婆追到专案组:请留下明明,实在不行,一定请明明的父母答应让我们收他做义子。
我们一点都不怀疑那位婆婆当时是真情流露,可遗憾的是,这种情感的中间多了“买卖儿童”这个罪恶的环节。孩子的健康成长,乃至整个人类世界都确实需要真情,但“需求拉动市场”,婆婆他们基于对孩子的“爱”的基础上买孩子的举动,却促使人贩子们残忍地掳掠贩卖孩子。买和卖触犯了法律,法制社会,有法必依,在情与法的碰撞中,情感必须退居在法律之后。
对孩子的喜爱有多种表达方式,比如直接的结对互助,比如捐助等等,即便是婆婆后来真诚地说出的“收义子”的行为也不失为一种好方式,当然,这种行为必须是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的。如果因为爱孩子而买孩子,进而促使人贩子的活动猖獗而疯狂,那么,这种伤害了孩子以及孩子父母的爱就带上了灰暗的色彩,成了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
别让爱“成全”了坏人却毁了自己和孩子!
[上一页][1][2][3] |
(责任编辑:刘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