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交保价费,某公司将总重3700克、价值44万余元的10根狗年贺岁金条谎报成“纪念册”送到机场托运。
不料,这个秘密被3名机场搬运工意外发现,将金条全部盗走。记者上午获悉,3名搬运工分别被朝阳法院以盗窃罪、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有期徒刑2年。
2005年11月15日,某公司老板亲自来到首都机场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报案,称该公司托运到长春的10根狗年贺岁金条丢失,金条总重3700克,价值44万余元。经过询问民警得知,为了节省费用不交保价费,该公司怀着侥幸心理,将整箱的金条申报为“纪念册”,报案的前两天将货物存进了货运站库房。
经过调查民警发现,在库房的监控录像中,没有任何外人出现。据此,警方判断盗贼是“内鬼”。经过进一步侦查,数天后,民警将正要到单位办理辞职手续的北京空港航空地面服务公司货运部搬运工李某等3人抓获。
在看守所里李某等3人交代,11月13日深夜,3人在首都机场BGS国内货运库区值班。百无聊赖之余,李某和许某随手拎起了一个装着“纪念册”的货箱端详。
“纪念册怎么能有这么重?”在好奇心驱使下,两人用随身带着的铁片划开箱子查看。“是金条!我们发财了!”随后,李某和许某立刻将金条全部盗取。怕事情败露,李某和许某把偷来的金条分给了另一名搬运工张某4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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