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5岁女童劫持到公园,向家属索要赎金;将年轻女子蒙上双眼劫持到出租房,轮奸后逼迫其向男友要钱赎身。今天上午,朝阳法院集中宣判了几起绑架他人的恶性案件。
涉案的7名被告人分别被朝阳法院以绑架、强奸、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10年不等的刑罚。
犯罪事实
2006年7月2日下午,满某、杨某经预谋后,来到朝阳区王四营乡南花园村,将5岁女童邓某骗到附近的公园里,向其家人索要赎金。
得知其家人报警后,两人当晚将邓某带到一偏僻树林里,竟欲将其勒死。后邓某获救,经鉴定为轻微伤。
2006年8月18日晚上,张某、韩某、闫某经过预谋,在朝阳区楼梓庄乡十字路口将27岁的女青年程某劫持至闫某的出租房,将其双眼蒙上后实施了轮奸。
而后,3人逼迫程某给其男友打电话,索要6000元赎金。直至次日中午,3人才将程某释放,其间还抢走了程某的手机。
此外,韩某、闫某还涉及一起盗窃面包车的犯罪事实。
王某等3人以做假军车车牌为名,将事主挟持后进行殴打,并向其家人索要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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