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8:30,巢湖风景区原管委会主任黄维春涉嫌受贿一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诉称,被告人巢湖风景区原管委会主任黄维春2003年5月至2004年11月在任肥东龙岗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期间,非法出让国有土地,使得多个开发商获利。
对于公诉机关的诉讼,黄维春供认不讳,但指出自己在接受第一笔许某的10万元贿赂时并不知情,在得知情况后还电话要求对方拿回。被告人律师认为,黄在任期间,只是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出让土地,而肥东县关于土地出让的有关规定明显不合法,黄主观上并没有给行贿人带来实惠,并且黄主动交待了收钱事情,希望法庭酌情考虑,从轻判罚。本案未当庭宣判。(冰艳、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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