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报16版登载了一篇《苏州义务教育课本费标准出台》的文章,苏州市物价局对苏州市2007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本费收费标准已经确定,小学一、二年级30元;三、四年级60元;五、六年级70元;初中一、二年级110元;初中三年级80元。
南京龙江小学朱老师:应该说,苏州物价局和教育部门联合出台这样的标准收费,对江苏其他城市的类似收费还是有借鉴作用的。不少家长会误会学校乱收费,导致学校的正常收费都要下通知告之,还有一些语文、数学的课外辅导书和AB卷等教辅教材,都要给学生看样本,再让他们回家自行购书,这又带来一个新的问题,相同的书名,因为出版社不同,导致版本不一样,只能重复再买,或是家长买不到课外书,又会抱怨老师干嘛不统一代购。我觉得现在当老师真难。苏州出台这样的收费标准,我们当老师的也欢迎有一个统一的收费标准,给老师也“减负”。
南京国税局白下分局吴女士:江苏是经济大省、教育大省,很多家长不管家庭条件如何,都会舍得在孩子身上投资的。江苏各市,特别是南京在这方面还是比较正规的,我女儿读初中,学校的任何费用都有明细表,还有家委会定期检查、监督,收费方面应该不会有什么“猫腻”。就我个人而言,负担孩子的费用还是能够承受得起的。如果学校收费不规范,只要不是太出格,我也不会去计较,毕竟学校也需要开支的,总不能不让人赚钱吧。但多了肯定不行。作为家长,都会对学校的收费比较关注,也希望南京教育局能像苏州一样,尽早出台一个规范,让学生和家长明明白白消费。
秦淮区文化局徐先生:我觉得有关部门能够出台一个明确的规定,是一件好事,但就怕传到下面会变味,比如江苏省出台的这项“规定”,谁能保证全省没有一个学校违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嘛。“校中校”、“校中班”我个人觉得还是可以存在的,十个手指都不一般长短,每个学生会存在个别的差异,让“吃不饱”的孩子享受更好的教育,变得更加优秀,让“吃不下”的孩子慢慢“消化”,跟着集体循序渐进,慢慢成长,这样对尖子生、中间生和差生都有好处。中国的教育体制应该改变,“公”、“私”分明,就像医院一样,公立、私立明显区分,各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投档”,条件好的就多交钱,享受外教或更好的教育,而家庭经济条件不好的,就可以在公立学校享受大众化的教育。收费标准也不应该在同一起跑线上。
河海大学学报编辑部王老师:我觉得有关部门出台规定,对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学龄孩子,是一件好事。在发达国家,义务教育阶段都是免收费用的,但我们国家的经济实力还没有到达这个阶段,所以,依靠家长和社会办学,也是一个不错的办法。但前个阶段,教育乱收费的现实让不少家长伤透了心,也对教育收费比较敏感。现在苏州走在了南京的前面,对学龄义务教育的小学、初中学生的课本费进行收费规范,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江苏很多家庭并不富裕的学生能够享受到应该享受的教育。按照规定,即使上浮10%也不过是3元至11元,相信家长也能够承担得起。教育收费能够做到如此透明,是我们教育体制的进步,也是整个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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