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或将平抑城市房价
早报讯作为立法试验田,广东继实践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后,正在农村宅基地流转方面酝酿重大举措。该举措如获通过,对平抑广东城市房价的意义将不言而喻。
而在全国范围内,宅基地禁止流通的铁律似乎也有松动信号。
广东再探“法律雷区”
记者从获得的广东省《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代拟稿)》(简称《管理通知》)中看到关于宅基地流转的说明:“对符合法定宅基地面积标准的‘一户一宅’,其转让、出租的流转收益归该农户所有。”而按现有的法律法规,宅基地严禁流转。
此前,放开宅基地买卖,政府方面担心会导致农民失去房屋,不利于社会稳定。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告诉记者,另一种担心是这种做法有可能拉高农村的房价,拥有“一户多宅”的农民将会大量出售房子,对现有的房地产市场产生冲击。
而广东方面的考虑是,宅基地流转可以集约用地,并加大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尤其对珠三角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广东的现实情况在于很多农民都是拥有“一户多宅”,甚至在城里购买了房子,所以对“失去房屋”的说法并不担心。
由于宅基地的流转“身份”一直得不到认可,很多发达地区的农民都私下进行房屋交易。“这在珠三角已经是普遍现象,私下交易的比例非常高。”党国英表示。
而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刘守英看来,增加中低收入者尤其是流动人口的住房供应,缓解政府廉租房建设的资金压力,是这个管理办法出台的意义所在。
或将冲击城市房价
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可以按照政府的意图租赁、转让、抵押、任意改变用途,集体土地所有者却不能享有同样的权利,这是中国农村土地市场的老大难问题。
宅基地不能流转带来了多种问题。例如农民即使在城市购买房屋安家,仍然无法将其原有房屋转让出去,农村出现了大量的“空心村”,特别是在北京、广州、深圳这些用地紧张的地区,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三农问题专家、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谭炳才告诉记者,在省内的广州、深圳、佛山这些城市,房地产价格高居不下,住房贵、住房难已经成了焦点话题。如果放开宅基地流转,“一户多宅”的农民能腾出多余的房子供应市场。
“流转权的放开,意味着有更多的中低收入人群可以租用或购买农民的宅基地,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房地产市场供应紧张的压力。”谭炳才表示。
据介绍,迫于建设用地紧张的压力,广东早已在土地流转方面开始了尝试。2005年10月1日,广东省以“政府令”形式发布《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将与国有土地一样,按“同地、同价、同权”的原则纳入土地交易市场。
此举在全国都得到了极大的关注。在《办法》实施以后,记者从内部人士了解到国土资源部已多次到广东调研,了解试验的效果。“实际上国家已经默许了广东的做法,但何时把集体土地流转的问题纳入法律,尚需要时间。”一位参与过调研工作的专家这样告诉记者。
出台时间锁定近期
对于此管理方法的影响,谭炳才称其“具有重大的标志性意义。”谭炳才告诉记者,广东是在2005年实行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基础上再次迈了一步,“宅基地流转问题在各地都是最难突破的,在广东也一直被称为‘雷区’,因此如果能得到同意并实施,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
对于这份管理方法的出台时间表,林浩坤表示已在去年下半年交予省政府。但何时能获得通过还没有准确的时间。“估计今年上半年可以正式出台。”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另外一位人士对记者表示。
相关介绍
宅基地:是指农村或城郊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自然人依法取得的在国家或集体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居住使用的权利;宅基地包括建筑物的基地以及附属于建筑物的空白基地,一般是指自然辅助用房、庭院和历年来不用于耕种的生活用地以及生活用房中的生产场地。(据《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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