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芜湖县出台《农村自来水管理暂行办法》,对新建、改建、扩建、转让农村自来水企业具备的条件以及水质卫生管理、水价管理、水源地保护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实现了农村自来水管理的有法可依。
据统计,芜湖县农村用自来水人口达10.3万,占农业人口30%。
该县现有农村自来水厂31座,均是个人独资或股份制经营。长期以来由于行业管理的缺位,使得农村自来水厂在行业管理、市场准入、供水器材、制水工艺、运行管理等方面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该办法的出台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并将切实加强农村自来水管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推进新农村建设。(杨正毛)
来源:
芜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