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息时报》报道昨日下午5时,备受关注的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案一审宣判,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基本上认定了公诉机关的指控,以职务侵占1.2亿元和挪用资金8644万元,两罪并罚,判处张海有期徒刑15年。
据悉,佛山中院此前对张海案已开过两次庭,在第一次开庭时,检察机关指控张海涉嫌1.2亿元的职务侵占和9000多万元的资金挪用。而在今年1月18日的第二次开庭时,控辩双方的焦点集中在一笔828万元资金挪用上,一时间,媒体议论纷纷,均以为对张海的涉案金额会有所下降。但昨日下午,法院基本上认定了公诉机关一审指控的数额,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两项罪名的数额,刑期则分别是10年和7年,法院依法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5年有期徒刑。
据悉,佛山中院是在昨日下午5时在张海所关的看守所进行宣判的。宣判时,张海像出庭受审时一样,显得很平静,只是对这个一审结果不满,声称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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