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记者从浙江东阳市知情人士处获悉,在东阳市警方刑拘吴英的同时,涉案的4名义乌借贷人同时被刑拘,原因是他们“曾联手挟持吴英长达9天”。
记者12日在东阳市“本色集团债权甄别确认登记处”了解到,尽管前来登记的债权人较多,但绝大多数是本色公司拖欠建筑工程款和材料购物款的债权人,数额也较小。
有知情人士向记者表示:“吴英借贷的月利达7分,而普遍的民间借贷利息仅为2到3个点。以借100万元为例,吴英每天需要支付放贷人7000元,每个月就高达21万元。”
这就意味着,如果吴英拿这100万元用于投资,5个月不到就必须实现翻番的收益,才能持平。
“除吴英外,另外4名被刑事拘留的义乌涉案人员,其实就是吴英的债主。”该知情人士还透露,“他们是因为挟持吴英而进去的。2006年底,吴英的借贷风险积聚,他们听闻吴英在广东做了假护照,感觉她有携款潜逃的迹象,于是联手挟持吴英长达9天,经上海辗转至江苏。其间,吴英的随身物品包括手机都被拿走。他们挟持吴英的目的是希望在她翻船之前,将自己的资金抽出。”
无独有偶,金华当地媒体记者表示,从去年12月中旬起,吴英就消失了,直到12月底才联系上她。
义乌商圈一位消息灵通人士向记者透露,被刑拘的4名义乌人中,一人姓林,在义乌市区开了家宾馆,该宾馆也挂在本色集团名下,一人是义乌荷叶塘的老板,一人是义乌大陈镇的老板,还有一人的身份是律师。据《现代金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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