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2月13日电 记者励漪报道:上海市工商局发出今年第一号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公告,对7则收藏品广告违法表现予以公告警示,被责令暂停发布广告的7则收藏品包括:清明上河图(书画长卷复制品)、世纪伟人金钻怀表、中国硬币(纪念册)、齐白石国粹生肖币大全和2007猪年贺岁币等。
调查发现,这些收藏品销售价格高昂,从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此类收藏品广告主要存在四种虚假违法表现:
一是虚构事实抬高产品身价。例如,清明上河图(书画长卷复制品)广告号称以故宫博物院所藏真迹为底本,由国家图书馆和首都图书馆永久收藏,世纪伟人金钻怀表广告号称由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出具《国礼证书》。这些内容实际上子虚乌有。二是偷换概念混淆产品实质。如2007猪年贺岁币等产品,实际上只是纪念章,却以“币”自居。三是虚假表示产品升值前景,毫无依据地承诺或判断升值前景。四是使用他人名义涉嫌违法或侵权。广告中有多处未经同意或授权,违禁使用“外交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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