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记者康岩慧通讯员李英齐蕴聪)昨天上午,市地税局副局长徐金强率第二稽查局税务干部来到深圳报业集团,现场宣传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解答集团员工提出的疑难问题,辅导如何准确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税务人员向报业集团本部及下属各单位财会主管发放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简要说明了表内各项所得项目的内涵、计算方法、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集团财会人员提问主要集中在利息所得、租赁所得如何计算,个别项目的年所得额与应纳税额不一致怎么办等方面。税务人员热情地逐项进行了权威解答。此前,报业集团已多次召开会议,宣传、学习税法,积极开展依法申报个税的前期工作。
按规定,2006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应该在2007年1月1日至3月31日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市地税局副局长徐金强表示,抓好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是当前税务部门工作的重点。现在离申报截止时限只剩一个多月,地税部门将在春节前后加大宣传、督促力度,希望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尽早申报。同时,税务人员要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深层次的服务,对大企业、大单位要主动上门服务。市地税局第二稽查局领导称赞深圳报业集团一直主动依法纳税,是辖区内的纳税大户,双方建立了良好的征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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