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2007年,市政府系统办理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市政协提案将明确三个时限。今天上午,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在2007年度上海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后上海将加强对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的跟踪通报督办力度。
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以来,市政府共收到代表书面意见522件,提案1108件。目前书面意见已全部办理完毕,提案除4件因收到较晚尚在办理外,其他也已全部办理完毕。在办复的书面意见中,办理结果为已经解决的142件,占27.2%;在办复的提案中,办理结果为采纳或已经解决的368件,占33.3%;较去年分别提高7.8%和15.4%。
据悉,今年市政府系统办理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市政协提案将明确三个时限。各承办单位要依据本部门职责范围以及领导协调意见,对收到的书面意见和提案在一周内加以确认;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办的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会办单位必须自交办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将会办意见送达主办单位,并及时抄报市政府办公厅;对主办件,主办单位必须自交办之日起两个月内办复并答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因情况复杂两个月内办理有困难的,得到经向市政府办公厅说明情况并同意后,可以在三个月内将办理结果答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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