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祖耀与祝士正参政议政佳话引出的第二个话题是:如何做一个合格的代表。
与西方不同,中国的人大代表不是政治家,因为他们是“兼差”,生活在百姓之中,从形式上应该更能体现民意。但是,由于选民对人大代表尤其是县乡以上人大代表权力的产生、运作和消灭没有多少决定性的话语权,加上绝大部分人大代表具有“官员”的身份,开会时间又很短,因此,人大代表与选民的关系一直是一个问题。
不能否认,在实践中,也有不少诸如“仗义执言,为民呐喊”的姚秀荣(原全国人大代表)式的代表,他们都在努力忠实地履行代表职责。但在机制缺失的情况下,人大代表履行职责主要还是表现为代表的个人行为,这就难以保证人大作为一种制度发挥整体的最高权力机关的作用。不知道做什么、不知道怎么做是目前人大代表的普遍问题。
人大代表是做什么的?这个问题应该从几个方面看:从人大代表与选民的关系上看,人大代表是选民的代表,这是其权力的来源和基础。因此,人大代表要给选民干活、受选民的监督。从人大代表与国家的关系来看,人大代表是代表选民管理国家的。因此,国家机关包括人大机关在内要在民主的基础上服从人大代表的决定。从人大代表具体的职权规定上看,根据宪法的规定,人大主要有5项权力:立法权(较大的市以下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没有这项职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其他职权。因此,人大代表主要应围绕这5个方面行使职权。
人大代表该怎么做?目前,关键要注意两个方面:在观念上,不要有恩赐的思想而要有责任的思想。人大代表是选民的代表,不应该是谁恩赐的。要感谢,就应该感谢选民的信任和委托,因而要时刻想到自己肩负着一种责任并服从自己的良心。同时,不要有权力的思想而要有服务的思想。人大代表是有一定权力,但这种权力是基于委托而产生的,也会基于委托而消失,因而要时刻服务选民。在方法上,既要抓大事又要抓小事,要从选民反映的小事情中发现大事,并将大事的原理和规定运用于解决小事之中。同时,既要看到国情、省情、县情、乡情又要勇于创新。在创新方面,要增加独立调研的时间,设立常设性的选民接待日和代表办公室,经常性的接待来访选民,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有条件的代表可以设立选民事务助理、开通博客和电子信箱等,常年为选民服务。
知道自己是做什么的、知道自己该怎么做,这才是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当然,从制度上说,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人大代表不做怎么办?有些地方正试图建立代表退出机制,这不失为一个好办法。总之,把好进口、敞开出口、严加监督,人大代表才能又好又快地服务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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