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14日表决通过对欧洲国家参与美国中央情报局“黑狱”事件调查的最终调查报告,认定2001年至2005年间,英、德等国协助美国秘密押送恐怖嫌疑人,任中情局转运“嫌犯”的飞机在欧盟国家多次起降或过境。
多处修改 终获通过
2005年11月,美国媒体及一些人权组织披露说,中情局在波兰、罗马尼亚等欧洲国家设秘密监狱,关押并审讯重要恐怖嫌疑人,并利用欧盟国家机场和领空运送“嫌犯”。
消息一出便在欧洲引起轩然大波。去年1月18日,欧洲议会正式宣布成立专门委员会,对此事展开调查。
经过为期一年的工作,该委员会上月23日向欧洲议会提交最终调查报告草案。在对草案做出50余处修改后,调查报告终于14日以382票赞成、256票反对和74票弃权获得通过。
美联社报道说,委员会共对19起押送恐怖嫌疑人前往“黑狱”事件展开调查。这些恐怖嫌疑人要么在欧洲被捕,要么在抓捕和转送过程中得到欧洲国家政府暗中相助。报告主要起草人、来自意大利的欧洲议会议员法瓦说,报告是在向200多名相关人士调查取证后做出的,反映的都是不容辩驳的事实。
证实“合谋” 效力有限
报告认定,2001年至2005年间,中情局飞机在欧盟国家起降、过境1245次,其中多是非法转运“恐怖嫌疑人”。对于中情局飞机频频过境,这些国家“不可能不知情”。
报告称,中情局飞机曾频繁起降和途经的国家包括德国、英国、爱尔兰、西班牙、意大利、葡萄牙、罗马尼亚和波兰等。报告指责这些国家与美国一起侵犯人权,而且在欧盟决定着手调查“黑狱”后,其中某些国家政府和欧盟部分高官又对调查百般搪塞。
报告谴责美国情报机构在欧洲美国军事基地设立秘密监狱以及非法收押恐怖嫌疑人的做法,呼吁美国关闭古巴关塔那摩基地。
报告敦促涉及此事的十多个国家对“黑狱”事件展开有效调查,并制定有关法律,管理和监督外国情报机构在境内活动。报告同时要求欧盟最高决策机构欧盟理事会在其认为必要的情况下进行独立调查。
然而,受职权所限,欧洲议会的报告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对欧盟机构和各成员国亦无强制约束力,更无法强迫各国改变对待中情局“非常规引渡”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