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支持国有企业的改革、改造、改组;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对老工业基地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优先列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工作计划;对老工业基地重大装备科研、攻关设计给予必要扶持;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和政府职能的转变;鼓励民营企业投资以及历史欠税豁免、税收优惠、国债资金扶持等政策。
西部大开发政策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力度;优先安排建设项目;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大力改善投资软环境;实行税收、土地使用、矿产资源等优惠政策;扩大外商投资领域;放宽利用外资有关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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