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检察院定今年为规范和能力建设年
法制网讯 记者吴晓锋通讯员李玉才记者今天从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获悉,该院把今年定为“规范建设年和能力建设年”,采取多种措施,狠抓执法规范和能力建设,从而为检察权的正确行使提供保证。
江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正红告诉记者,执法规范化建设主要从以下3方面进行。第一,建立刑检工作区,扩展司法警察履职范围。为确保刑检部门办案的规范性和安全性,该院在办公大楼三楼专门增设了刑事检察办案工作区,规定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对被害人、证人的询问统一在办案工作区进行,整个过程由法警实施监控,并可实施同步录音录像。同时,落实司法警察看护嫌疑人、送达法律文书等工作,使检警职责更加分明,安保措施更加可靠。第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办案部门相互制约。该院出台了《加强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实施意见》,对案件的侦查、批捕、公诉等各办案环节的信息传递、文书送达、相互监督制约措施等都进行了详细规定和具体明确,使每起案件的处置既体现具体办案部门和承办人的主张,又受到相关部门和后续办案人员的制约,避免一个部门说了算和少数人定案的现象发生,确保了案件处理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第三,加大案件督察力度,深化案件质量考评。他们在全院聘请了17名业务骨干为兼职案件督导员,协助院案件督导组抓好督导工作,采取案前备案、案中督导和案后复查等举措,对各办案环节实施不间断的跟踪督察、指导。并修订完善了院《案件质量考评细则》和《案件质量奖惩规定》,进一步落实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以严格的督察和考评措施,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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