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低价购买回迁房为诱饵
女子骗走20人购房款
本报讯 (记者郭晓明 通讯员常鸣)轻信“可以低价买到回迁房”的谎言,20名买房人被骗走232万余元购房款。13日,实施这起诈骗的盛文杰被一中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
51岁的盛文杰是吉林省长春市人。2002年4月3日,她与北京万有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成立第八分公司,以该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活动。
2003年9月,盛文杰找到朋友赵某,称德胜门外有回迁房,可以帮助他购买。信以为真的赵某与盛文杰在第八分公司内签订了委托合同,委托盛文杰帮他购买两套回迁房,赵某当天就交给盛文杰10万元购房定金。
此后不久,赵某又介绍了多人找盛文杰买回迁房,盛文杰则以交纳手续费、购房定金、供暖费、公共维修基金等各种名义,向这些被害人要钱。
2004年4月1日,万有达公司与盛文杰解除关系,第八分公司被注销。为了继续行骗,盛文杰私刻了第八分公司、房管部门及物业公司的印章,继续以伪造的虚假证明签订代购回迁房的合同。
2006年1月,盛文杰被抓获。此刻,盛文杰已经骗取了20人的购房款共232万余元。据悉,这些赃款已经被盛文杰挥霍。
(责任编辑: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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