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2月17日电台湾“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昨(16)日未通过前飞碟电台董事长赵少康入主台湾“中国广播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案。“NCC”委员会决议“中广”满足六大要件,才会许可赵少康入主,其中包括“中广”必须缴回宝岛、音乐网,并承诺两年内股票上柜或上市。
赵少康昨晚发表声明指出,“中广”公司依法申请,“NCC”应依法行政,不受政治及外力干扰,且“NCC”应对《自由时报》打算购买台视股票及诸多电视公司跨媒体经营多加关切。
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赵少康认为“NCC”对“中广”提出的要求“至为严苛”,将待“中广”接到公文时再做回应。“NCC”发言人、副主委石世豪表示,委员会决议赵少康入主“中广”,必须符合相关要件后重新审议。四大审议原则为党政军退出媒体、反媒体垄断、无线电波频率有效利用及强化公司治理。
其中,党政军退出媒体部分,大部分委员认为未违反,仅石世豪采取不同意见。反媒体垄断部分,委员会要求音乐网、广播网必须配合今年第11梯次广播电台开放缴回,供其它新进业者申请。另外,“中广”流行网未来自制率必须达三分之二。
至于“中广”与“飞碟”的关系,石世豪表示,赵少康的太太梁蕾为飞碟董事,必须辞去董事一职;梁蕾持有的34%飞碟股权,也必须依广播电视法相关规定降至10%以下。并要确保两家公司各自独立运作,“中广”还必须在两年内办理股票上柜或上市。
石世豪指出,“中广”股权移转案,还必须经股东大会通过;“中广”必须召开股东会,改选董监事,选出董事长后,重新提出申请,“NCC”再就以上要件进行实质审查。查看/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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