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新闻-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港澳台

台官员:业者刊登北京奥运纪念币销售广告不违法

台官员称业者刊登北京奥运纪念币销售广告不违法
    二月十六日,北京二00八年奥运会贵金属纪念币的广告登上了台北市的公交车。图为台北第五十二路公交车刊登的北京二00八年奥运会贵金属纪念币(第一组)的广告。该纪念币由台湾大洋金银币有限公司代理经销。目前台北有三十一辆公交车刊登该广告。 中新社发 陈立宇 摄

台官员称业者刊登北京奥运纪念币销售广告不违法
    二月十六日,台湾大洋金银币有限公司的陈小姐与王小姐向记者展示北京二00八年奥运会贵金属纪念币(第一组)。 中新社发 陈立宇 摄


  中新网2月26日电 中国人民银行去年发行的北京奥运纪念金银币,台湾总经销商大洋金银币有限公司二十五日在报纸刊登销售广告,引发各方关注。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经济部”贸易局局长黄志鹏指出,北京奥运纪念金银币系经过“贸易局”审核通过,并没有统战意味或图像,业者刊登广告并不违法。

  黄志鹏表示,业者要进口纪念币,仅需提出纪念币正反两面就可申请,只要没有统战意味或图像,就会通过“贸易局”的审核;如果“贸易局”认为有统战意味或图像疑虑,就会询问“陆委会”的意见。


  台湾“中央银行”人士则表示,纪念币并非真正流通的货币,但可视为有价证券,销售单位有时会提供兑换的机制,进口纪念币销售依权限应该是向“经济部”申请,并非“央行”的业务范围。

(责任编辑:王永超)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Sogou推广服务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千里报平安,告诉我你平安:地震亲人搜索(8586)人!
全部平安信息: 都江堰 映秀 绵竹 什邡 彭州 成都 汶川
送祝福 抗震最新消息 汶川生命线 股市震荡 感人瞬间 地震照片

说 吧更多>>

相 关 说 吧

陈立宇 | 黄志鹏

说 吧 排 行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