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杭州交警支队第二次公布春运期间最危害交通安全的四种违法行为的前三名(时间为2月16日至2月22日之间)。希望驾驶员和运输单位对这些危害他人和自己生命安全的行为引以为戒。
醉酒驾车前三名
2月18日21时许,闻某醉酒驾驶浙A/H2389微型面包车,在上塘高架石祥路上方呈S形驾驶,交警多次喊话拦截,闻某才停车。
2月20日15时许,陶某醉酒驾驶皖K47053二轮摩托车,在德胜路口被查扣,经检测,陶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515mg/ml。
2月20日20:30左右,徐某醉酒驾驶粤BBY767号小型客车在杭海路三堡路口,被查扣,经检测,徐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0.878mg/ml。
超速前三名
2月20日13:02,环城东路238号。川ASV852车实速97公里/小时,超过规定时速94%。车主:成都新联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月22日11:30,环城东路238号。沪F67950车实速96公里/小时,超过规定时速92%。车主: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所。
2月22日11:30,环城东路238号。浙AGR987车实速92公里/小时,超过规定时速84%。车主:汉帛(中国)有限公司。
客车超员前三名
2月18日,余杭中泰乡路口。浙AB5488客车核载15人,实载36人,超载140%。车辆单位:临安城东客运服务中心,驾驶人:沈某。
2月17日,320国道。浙AJ1320客车核载19人,实载30人,超载58%,车辆单位:杭州余杭隆达公交客运有限公司,驾驶人:张某。
2月20日,05省道藻山岔口。浙AK1514号中型客车核载19人,实载29人,超载10人,超载53%。车辆单位:新城客运公司,驾驶人:裘某。
(《杭州交警公布首批醉酒驾车前三名》见本报2月17日第3版)
节后上班第一天,全省交警即展开交通集中整治——蓝盾07-2号行动。
从昨晚8点到今天下午5点,由各交警大队根据自己辖区的特点,分头制定交通违法重点整治目标,包括酒后驾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
景区交警大队在南山路酒吧街附近重点检查酒后驾车,每次检查都将从晚上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早上。
整治结果交警将定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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